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0年度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1-23

各处级单位:

根据合工大政发[2008]150号《关于修订印发〈合肥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2010年度各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范围

本校在职在编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评聘条件

高教、科研、工程、实验、高教管理(思政)系列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条件按合工大政发[2008]150号文件要求执行。其它系列的评审条件依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评聘组织

各单位考评组负责本单位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考核工作。

各学院()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高教、科研、工程、实验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聘任工作,负责其他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考核推荐工作。

学校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非学院()自评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聘任工作。

四、评聘程序

1、申报人员向所在单位报名,按自身情况分别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新调进人员资格审查聘任表》其中之一,提交必要的证件和成果材料。

2、单位审核申报人所申报的职务系列与其工作的主要岗位是否相符。同时严格核实、验证申报人的教学工作量、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承担的科研项目和经费、获奖等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当年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作进一步处理。

3、单位公开展示申报人的材料,材料展示不少于三天,未经展示的材料不得呈送给评审组织。

4、单位考评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考核,并提出考核意见。

5、各学院()评审委员会在上述4项工作的基础上,依照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根据申报人的学术水平、教学科研能力、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和考核结果,结合本单位教学、科研及学科(专业)建设等工作的需要,在学校下达的岗位指标内择优评聘或推荐。

6、校各系列评审委员会对学校统一评聘的人员开展评聘工作。

7、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拟聘人员名单。

8、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聘任。

五、审查、评审费

申报中级职务评审的,缴纳100元;申报初级职务评审的、中初级职务考核定职的、或新调进人员审查聘任的,均缴纳50元。学院()自行评聘人员的费用由学院()掌握使用。

六、几点规定

1、请各单位有关人员认真阅读相关文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及条件,精心组织实施。

2、今年评审通过任职资格和聘任的时间定为20101231日,申报的评审材料必须是20101231日以前形成的,计算任现职时间的截止期也是20101231日。考核定职的时间从见习期满或国家规定的工作期限到达之月份算起。

3、申报人要按本人工作的主要岗位确定申报的职务系列,报哪个系列就按哪个系列的条件进行评审。

4、新调进人员的资格审查和聘任按校人字(1996)151号文件办理。不转系列的应填写《新调进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聘任表》;转系列的应填评审表,重新评审。无论校外调入或校内调动,凡转换了工作岗位,现岗位与原有任职资格不符的,原则上都应转评并聘任新的职务,尤其是转到我校无评审权系列职务的,必须转评后方可申报晋升高一级职务。

七、时间安排

11月24 各单位布置此项工作

11月26 各单位到人事处领取材料袋、标签等(初聘人员不需要)

11月29-128 各单位考核,确定推荐名单

12月9 各单位须将《考核定职人员情况一览表》、《申报评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一览表》(均需提供纸质及电子版)、评审材料、办证备用照片(1寸一张)、评审费、学院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报人事处(电话:2901088,电子信箱:zgb@hfut.edu.cn)

12月10-1217 学校初审

12月21 学校下达各学院、各系列的指标数,并将审核后的材料反馈给学院

12月24-1229 各学院、各系列评审会

12月31 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合肥工业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说明:本次评聘中单位及申报人使用的各类表格均从校园网上下载(点击“新闻中心”到“通知公告”栏或人事处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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