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级单位:
根据合工大政发[2008]150号《关于修订印发〈合肥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2010年度各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范围
本校在职在编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评聘条件
高教、科研、工程、实验、高教管理(思政)系列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条件按合工大政发[2008]150号文件要求执行。其它系列的评审条件依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评聘组织
各单位考评组负责本单位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考核工作。
各学院(部)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高教、科研、工程、实验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聘任工作,负责其他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考核推荐工作。
学校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非学院(部)自评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聘任工作。
四、评聘程序
1、申报人员向所在单位报名,按自身情况分别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新调进人员资格审查聘任表》其中之一,提交必要的证件和成果材料。
2、单位审核申报人所申报的职务系列与其工作的主要岗位是否相符。同时严格核实、验证申报人的教学工作量、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承担的科研项目和经费、获奖等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当年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作进一步处理。
3、单位公开展示申报人的材料,材料展示不少于三天,未经展示的材料不得呈送给评审组织。
4、单位考评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考核,并提出考核意见。
5、各学院(部)评审委员会在上述4项工作的基础上,依照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根据申报人的学术水平、教学科研能力、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和考核结果,结合本单位教学、科研及学科(专业)建设等工作的需要,在学校下达的岗位指标内择优评聘或推荐。
6、校各系列评审委员会对学校统一评聘的人员开展评聘工作。
7、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拟聘人员名单。
8、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聘任。
五、审查、评审费
申报中级职务评审的,缴纳100元;申报初级职务评审的、中初级职务考核定职的、或新调进人员审查聘任的,均缴纳50元。学院(部)自行评聘人员的费用由学院(部)掌握使用。
六、几点规定
1、请各单位有关人员认真阅读相关文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及条件,精心组织实施。
2、今年评审通过任职资格和聘任的时间定为2010年12月31日,申报的评审材料必须是2010年12月31日以前形成的,计算任现职时间的截止期也是2010年12月31日。考核定职的时间从见习期满或国家规定的工作期限到达之月份算起。
3、申报人要按本人工作的主要岗位确定申报的职务系列,报哪个系列就按哪个系列的条件进行评审。
4、新调进人员的资格审查和聘任按校人字(1996)第151号文件办理。不转系列的应填写《新调进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聘任表》;转系列的应填评审表,重新评审。无论校外调入或校内调动,凡转换了工作岗位,现岗位与原有任职资格不符的,原则上都应转评并聘任新的职务,尤其是转到我校无评审权系列职务的,必须转评后方可申报晋升高一级职务。
七、时间安排
11月24日 各单位布置此项工作
11月26日 各单位到人事处领取材料袋、标签等(初聘人员不需要)
11月29日-12月8日 各单位考核,确定推荐名单
12月9日 各单位须将《考核定职人员情况一览表》、《申报评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一览表》(均需提供纸质及电子版)、评审材料、办证备用照片(1寸一张)、评审费、学院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报人事处(电话:2901088,电子信箱:zgb@hfut.edu.cn)
12月10日-12月17日 学校初审
12月21日 学校下达各学院、各系列的指标数,并将审核后的材料反馈给学院
12月24日-12月29日 各学院、各系列评审会
12月31日 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合肥工业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说明:本次评聘中单位及申报人使用的各类表格均从校园网上下载(点击“新闻中心”到“通知公告”栏或人事处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