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合肥工大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仪器设备(2023年第三期)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招标人自筹。本次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确定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合肥工大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仪器设备(2023年第三期)采购。详见附件。
2.2项目上限控制价:655855.00元,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2.3此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合同包。供货期:14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仪器仪表设备的销售。
3.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或者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3未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3.5未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6日下午17:00前,投标文件需密封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报价单等其他证明材料,报价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安装及培训费用。递交地点为:合肥工大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369号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B540室)。
4.2逾期送达或未按照要求密封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评标标准
5.1评标方法:合理最低价中标。
六、其他
6.1本次招标公告在合肥工大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hfuteti.com/)发布。
6.2供货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6.3支付方式:安装调试完成,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金额的95%,剩余5%在验收质保期(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年)后30天内一次性付清。
七、联系方式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369号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B540室。
联系人:陈主任 电话:0551-62919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