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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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大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8

一、询比项目

合肥工大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询比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开展询比工作,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行筹集。本次询比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与询比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合肥工大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询比采购项目。

2.1.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合同到期前,如服务满意,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累计不超过3年的采购合同,最多续签2次,合同一年一签。

2.1.3服务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山海关路 399 号国检中心一期A3栋及公司指定地点。

2.1.4该项目涵盖以下内容:

1. 为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与解答,并给出法律意见;

2. 对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开展法律分析与论证,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3. 审查或修改合同、协议、采购文件等法律文件;

4. 审查、协助制订甲方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自身组织机构及关联单位的章程、协议等内部法律文件;

5. 接受公司专项委托,参与重大项目的磋商、谈判,审核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6. 受公司委托,签署、送达或接受法律文件;

7. 针对公司与第三人之间已经面临或可能发生的争议事项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代表公司发出律师函、声明及启事;

8. 开展资信调查或抵押财产法律状况等其他法律允许范围内的调查工作;

9. 根据公司需求,针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对有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普及性培训;

10. 处理公司有关经济活动、劳资等方面产生的纠纷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并进行协调,开展和解与调解;

11. 双方商定的其他非诉法律事务或需要协助的法律事务;

12. 其他代理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和重大项目服务(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司法厅相关规定按件另行计算)。

  2.2 项目上限控制价为 50000 元,投标报价高于询比控制价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标。本项目报总价。总价作为价格分评审依据,总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成交后采购人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2.3 此次询比项目共划分为 1 个合同包。

2.4 本项目要求如下:

1. 律所须指派至少 1 名执业 5 年的律师作为主对接人;

2. 经办律师必须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3. 应当勤勉尽责,维护客户的最大利益;

4. 应当优先安排为公司方工作,定期上门或应公司要求及时提供服务,常规咨询须在 24 小时内回复,紧急事项须在 2 小时内响应;

 5. 及时报告工作的进展情况;

 6. 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行事。对于授权不明的事宜,应当及时要求公司给予明确授权后再采取行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2供应商须拥有30名及以上执业律师(需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截屏或律师执业证书等证明专职律师人数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专业技术和服务保障能力等,牵头律师(项目负责人)执业年限不得低于5年。律所或律师未受过刑事处罚,律师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本项为实质性要求,负偏离视为不响应,将导致响应无效)

3.3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被吊销许可证(执照),未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4 供应商未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供应商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3.6 供应商未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 业绩要求:自 2022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一个建设工程领域相关的供货业绩。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比。

四、询比文件的递交

4.1 询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1月 21日 15:00询比文件需密封并加盖公章,内容包含相关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报价函、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费用支付的发票复印件)及供应商资格要求所需要的全部证明材料,以上递交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报价包含 6%增值税专用发票。递交地点为:合肥工大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市山海关路 399 号国家级新能源暨智能网联汽车检测中心项目 1 期 A3 栋 301 室)。

4.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五、费用支付方式

5.1每6个月支付一次,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首期6个月的服务费用至成交总金额的50%,此后,下一个6个月的服务期开始前10日内支付至总成交金额的100%。

六、评标标准

6.1 评标方法:有效最低价法

七、其他

 7.1 本次询比公告在合肥工大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hfuteti.com)官网发布;

7.2 中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 7 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

八、联系方式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山海关路 399 号国家级新能源暨智能网联汽车检测中心项目 1 期 A3 栋 301 室。

联系人:陈主任 电话:0551–62903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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