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质量检测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检测市场质量行为。经研究决定,我站拟于2012年7月中旬起组织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在合肥市(不含四县及巢湖市)范围内从事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并取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质证书的检测机构。
二、检查依据
工程检测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部、省、市关于工程质量检测规范性文件及规程。
三、检查内容、方法
1、检查内容主要包括:(1)企业依照资质范围开展检测(经营)情况;(2)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运行情况;(3)检测工作质量。
2、检查采取内业与现场检查相结合方式,内业包括质量检测报告、检测原始数据、归档资料、检测合同、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现场检查以抽查为主,包括仪器设备使用、检测人员仪器操作、人员上岗情况、检测行为、仪器设备管理水平以及检测环境等。
四、检查时间及检查组成员组成
1、检查时间:2012年7月12日~8月10日。具体时间行程及人员安排另行通知。
2、 检查组成员组成:从工程质量检测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检查组。
五、其他
1、各检测机构接文后要立即组织全面自查自纠并做好检查准备;
2、针对这次大检查发现的问题,各相关检测机构要及时认真组织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市质量安全监督站;
3、检查结束后,我站将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存在严重问题或问题较多的企业,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
二〇一二年七月八日